钎焊板式换热器装置的调度管理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各项
(1)编制板式换热装置的运行方案、事故处理方案、负荷调整方案、停运方案。
(2)批准板式换热装置的运行和停止。
(3)指挥热力站事故的处理,组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,制定提高供热系统安全运行的
措施。
(4)参加编制热量分配计剌,监视用热计划执行情况,严格控制按计划指标用热。
五、板式换热装置的停止运行及保护
(1)板式换热装置的停止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对换热器系统,应在与一级管网解列后再停止二级管网系统循环水泵。
2)对生活热水系统,应与一级管网解列后停止生滔热水系统水泵。
3)对软化水系统,应停止补水泵运行,并关闭软化水系统进水阀门。
4)停泵后,先缓慢地关闭热介质进口阀门,再关闭冷介质的进口阀门,最后关闭两介质的
出口阀门。
5)如果板式换热装置内装有放空阀,应打开。
6)对温度较高的介质及腐蚀性介质,应尽量使设备放空,以免打开设备时烫伤人和腐蚀
设备。
(2)板式换热装置停运后,应采用湿保护的供热系统,其保护压力宜控制在供热系统静水
压力±0.02MPa。
(3)板式换热装置停运后,应对站内的设备、阀门及附件进行检查和维护。
(5)系统末端供、回水压差不应小于0.05MPa。
3.板式换热装置计算机自动监控
(1)供热系统从热源、泵站、热力网、热力站至热用户宜采用在线实时计算机控制。
(2)根据需要和技术条件,应选择不同级别的计算机监控系统,分别实现下列功能:检测
系统参数、调配运行流量、指导运行调节、诊断系统故障、健全运行档案。
(3)计算机监控宜采用分布式系统。
(4)计算机监控系统在停运期间,应进行断电保护。
4.板式换热装置的运行调度
(1)供热系统(热源、热力站、热用户)必须实行统一调度管理,以保证供热系统的安全、
稳定、经济、连续运行。
(2)板式换热装置调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充分发挥换热器、水泵的能力,实现正常供热。
2)保证换热器、水泵安全、稳定运行和连续供热。
3)保证各用热单位的供热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4)结合系统实际情况,合理使用和分配热量。